养老委及北京金林和祥近日联讯:
常州培训本周举办,许多养老从业人员已经报名参加。其中一门课程是学习民政部新版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》。
有些学员对“养老与法”认识不够,总觉得只要照护好养老院的入住老人就行了,法律离我有点远。其实不然。
早在2013年,民政部就颁布实施了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》,当时全国的养老机构也就一万多家。而截至2019年底,全国的养老机构已经增加到34065家。您说,这么多养老机构要想运营好,不学习办法能行吗?
特别是当院长的,您的床位多、获得的政府补贴也多,但一次法律纠纷就可能让您赔得倾家荡产。
例如北京有一家养老院,2014年1月成立,2015年4月因护理人员疏忽,致使一位高龄完全不能自理的全护老人如厕时摔倒受伤后残疾,于是官司打了4年。结果一审法院判决养老院承担部分责任(还不是全责),赔偿103万元人民币。养老院不服上诉,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,申请再审又被驳回。企业停摆、人设崩塌,牵扯精力、耗费钱财,除赔偿外,诉讼费、鉴定费花了5万多元,律师费几十万元,所有费用近150万元,远远超过院长自己和全体员工几年的培训费。真是惨啊!
此案至少说明一点:这就是培训没跟上,尤其院长对养老法律法规缺乏了解,风险防范意识不够,并且没有经常教育员工:每一个失误的护理行为都有可能引发法律纠纷。